圖:戴連春一邊喂養梅花鹿,一邊講述自己在大陸的創業經歷。
臺資農企享同等待遇
•2018年2月大陸方面發布《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措施”),推出臺資農業企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支持金融機構為臺農提供信貸服務。
可申請農業建設項目
•2019年11月大陸方面公布《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明確臺灣同胞可以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也可以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
協助臺企應對疫情
•2020年5月大陸方面印發《關于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臺資企業發展和推進臺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11條措施”),進一步幫助廣大臺商臺企應對疫情和復工復產,為臺商臺企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同等待遇。
向臺企提供融資便利
•2021年3月出臺《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措施),支持臺胞臺企發展鄉村特色農業、林草生態產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智慧農業、綠色投入品等方面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針對臺胞臺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進行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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