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是選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在新時代干部隊伍建設的浪潮中,黨和國家對干部的選拔任用與管理監督給予了高度重視。各地積極探索干部管理的有效模式,岳普湖縣實施的新提任干部試用期“回訪問效”制度應運而生,旨在解決干部“水土不服”等問題,通過定期回訪,采用測評、談話、調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表現,針對性提供指導和支持,幫助他們快速適應崗位,讓新選拔干部有責,更有為。
事實上,“一提了之”現象在個別地方屢見不鮮,對新提任干部缺乏持續關注與管理。新干部常遭遇“水土不服”,如從熟悉領域調至新崗位,因業務知識匱乏難以迅速開展工作。更有甚者,“磨合期長”,無法融入新團隊,致使工作進度受阻。這些危害不容忽視,既擾亂工作秩序,降低行政效率,又可能挫傷干部信心,阻礙職業發展。究其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后續跟進機制,對新提任干部試用期表現缺乏系統評估與管理。因此,“回訪問效”制度的出臺刻不容緩。
“回訪問效”制度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其一,從干部成長的角度看,該制度就像一位“引路人”。通過定期回訪,運用測評、談話、調查等方式,能夠精準地發現干部的優勢和不足,從而為干部提供個性化的指導和支持。這有助于干部快速適應崗位,明確自身的發展方向,加速干部的成長進程。其二,從團隊協作的層面而言,它是一劑“潤滑劑”。及時解決新提任干部的“水土不服”問題,能讓他們更快地融入團隊,促進團隊成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升整個團隊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其三,從組織管理的維度來說,此制度是一把“標尺”。對于表現不佳者采取提醒談話、調整崗位等措施,明確了組織的用人導向,使得組織管理更加科學、規范,保證了干部隊伍的健康性和穩定性。
“回訪問效”制度是岳普湖縣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一次重要創新,確保新選拔干部有責,更有為。然而,制度的實施也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如評估標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回訪過程中的形式主義等問題。為此,建議在實施過程中,一是要不斷完善評估標準,確保評估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二是要加強回訪過程的監督,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三是要注重干部的心理疏導,幫助他們在新崗位上更好地適應和發展。我們相信,通過這些措施的落實,“回訪問效”制度必將在干部隊伍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實現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陳文華)
相關熱詞搜索:
上一篇:莫讓形式主義的“微笑服務”傷民心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