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9月19日,韓國總統尹錫悅批準了法院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提出的拘留同意請求書。
據報道,韓國總統辦公室相關人士表示,尹錫悅目前正為出席聯合國大會而訪美,他當日在紐約批準了上述請求書。
根據流程,請求書經韓國總統批準后,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議長收到請求書后,在首次召開的全體會議上對此進行報告,國會全體會議應在上報24小時之后、72小時內進行表決。因此,國會有望于20日在全體會議上將該案提上議程,并于21日進行表決。
報道稱,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至2015年在原屬韓國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項目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億元)的損失。
此外,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至2020年通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朝經費之由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圣泰(音)索賄800萬美元,并涉嫌于2019年2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使他人提供有利于他的虛假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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