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訊(記者 李學強 通訊員 王群藝)4月26日,受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桐梓法院對被告人賈某飛等27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桐梓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200余人參加旁聽。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賈某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26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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