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彤 吳榮奎)今日(4月10日),新京報記者從湖南益陽赫山區教育局獲悉,4月8日,湖南益陽一男子送孩子上幼兒園時,將女兒遺忘在車內致其窒息死亡。
據當地媒體報道,4月8日上午,湖南益陽胡先生送4歲女兒琪琪到幼兒園,忘了孩子沒下車,將車開走后直接下車鎖了車門。當天下午,孩子媽媽準備去接孩子時,才發現孩子在車后座上已窒息身亡。有媒體聯系琪琪爸爸時,他稱,當時開車將孩子送到了幼兒園門口。
今日(4月10日),赫山區教育局安全法制股一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證實,確有此事,但孩子爸爸在去幼兒園途中就停了車,未將車開到幼兒園,警方調取了3個小時的監控錄像,未在幼兒園小區監控中發現孩子爸爸的車,“小孩的家長可能因為比較忙,把小孩忘在車上了,鎖上車就出去了。”
這名工作人員稱,當日氣溫33攝氏度,所以造成孩子死亡的事故,公安介入調查后得出結論,責任完全在家長方,目前孩子家長已和幼兒園達成了和解,幼兒園給了3.2萬元的安撫金。
新京報記者 張彤 吳榮奎 編輯 白馗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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