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強調了領導干部離任交接的重要性,要求詳細說明工作進展和待完成事項。內蒙古興安盟推出的《領導干部職務調整工作交接暫行辦法》更是明確規定“5個工作日內詳細交接七項內容并填寫《工作交接表》”,這一舉措直擊“新官不理舊賬”的頑疾,彰顯了對責任與擔當的重視。
曾幾何時,“前任挖坑,后任填坑”成了官場一景,項目爛尾、債務纏身、問題成堆……新官上任,往往面對的是一攤爛攤子,有的選擇繞道而行,有的則力不從心,最終“舊賬”越積越多,成了阻礙發展的沉重包袱。這不僅損害了政府形象,更辜負了百姓期待,其危害之深,不可小覷。
《工作交接表》的橫空出世,無疑為這一頑疾開出了一劑良方。它要求離任領導在短短5個工作日內,事無巨細地向接任者交底,從工作進展到資產狀況,從未盡事宜到解決建議,每一項都需清晰明了,不留死角。這不僅是一場信息的全面交接,更是一次責任的莊嚴傳遞,讓新官上任就能“心中有數,腳下有路”。
當然,任何改革都不會一帆風順。《工作交接表》雖好,但要真正落地見效,還需克服諸多挑戰。比如,如何確保交接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何避免形式主義,讓交接真正成為工作的無縫對接?又如何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讓“不交接”或“假交接”者無所遁形?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
要根治“新官不理舊賬”的頑疾,還需多管齊下,綜合施策。一方面,要進一步細化交接流程,明確交接標準,讓交接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督考核,將交接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讓責任落實有“硬杠杠”。同時,還要加強干部教育培訓,提升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讓每一位干部都能成為工作的“守夜人”,而非“過客”。
總之,《工作交接表》雖小,卻蘊含著大大的改革智慧與決心。它不僅是破解“新官不理舊賬”難題的一把鑰匙,更是推動干部隊伍建設邁向新臺階的重要一步。讓我們共同期待,在這張小小的表格引領下,干部隊伍能夠煥發出更加蓬勃的生機與活力,為人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陳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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