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9月1日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中心城區取消新購住房限售,居民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印發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時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重慶市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僅核查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的住房情況,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居民將重慶市內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重慶市購買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此外,重慶支持住房“以舊換新”。該通知還規定,對2023年9月1日以來出售重慶市內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且完成契稅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給予每套新購住房不低于總房款0.5%的補貼。(記者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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