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與港澳衛生部門早于2005年簽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合作協議,建立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資訊通報和應急合作機制。選委界議員林順潮今日(13日)在行政長官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提出,從簽定協議至今的18年內發生了兩件重大事情,包括持續叁年的新冠疫情及國家全力推動大灣區城市群的發展。他關注政府會否就此協議作出檢討、優化或更新,以配合后疫情時代以及未來大灣區發展所需。
李家超回應時表示,以香港目前累積的經驗及良好的機制,相信有能力管控類似突發性傳染疾病。他指,涉及有關協議已于2018年更新,與林順潮提出不斷檢討機制的想法一致。他表示,有關協議亦應用于政府處理新冠疫情的合作協議及聯防聯控機制,當中涵蓋的許多機制“真真正正”在疫情時期經過測試、不斷優化。
李家超續指,香港與內地及澳門經過抗疫后建立通報及溝通機制,亦在數據監察、訊息交流上均有協議,在疫情通報、個案追蹤、資源互補、人手協作及配置不斷強化。他說,內地各地衛健委與香港澳門互相成功抗擊疫情,應變機制不斷加強,他亦要求相關部門,特別是醫務衛生局,繼續與內地及澳門單位保持良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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