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金良系中國知名時事評論員
近年來,鄉村旅游蓬勃發展,成為富民增收的新業態。然而,很多鄉村游的規劃設計者并沒有真正挖掘到鄉村原汁原味的文化,僅僅將鄉村的文化表象粗暴放大和復制,甚至盲目模仿、拆古建今,陷入了“千村一面”的尷尬境地。
其實,鄉村游的核心是“鄉村”二字,鄉村游要科學規劃,提煉鄉村的獨特性,關注鄉村文化的形成和發展脈絡,通過原生態鄉村景觀風貌保護、鄉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體驗等方式,對鄉村文化進行有效的發掘與保護,才符合鄉村游的本意。
首先,應因地制宜,切實保護好當地的歷史人文環境及村民的傳統生活模式。各地的歷史留存和文化稟賦不同,各地農村也是“千村千面”,許多村莊形態是千百年形成的,有深厚的內涵和積淀。在舊村落改造中,要特別注意保護原有風貌,保留原有城墻、街巷、樹木及傳統的建筑形式,增加碑、坊、亭、廊和住宅里弄,并依據歷史原貌修建具有標志性的傳統古典建筑,在一定程度上延續舊村落的歷史文脈,使改建后的鄉村既體現出文化傳統的沉淀,又具備現代化的生活環境,從而滿足游客對鄉村人文氛圍和社區功能的要求。
其次,要從當地居民的角度出發,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培養其對當地文化的歸屬感和文化自信,才能展現出真實的生活空間,才有利于居民對自身所擁有的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不能拋棄自身的文化肌理的傳承。鄉村旅游發展,不僅要帶給旅游者異于城市的景觀,更重要的是帶給旅游者鄉村傳統和農耕文化,給游客營造一種慢休閑、深度假的旅游氛圍,既感受到鄉村的清新和暢爽,又感悟于鄉村的文化延續和呈現。這樣,鄉村游才能健康發展,游客才能“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再次,建立健全鄉村文化保護機制。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傳統鄉村文化的基本權益為宗旨,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群眾主體、社會參與”的鄉村文化保護機制,使鄉村保護和旅游發展實現共存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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