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日訊(記者 張潤琪)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發布的通告顯示,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經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檢查,發現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06月30日期間,非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32份,金額302.21萬元,稅額51.38萬元。同時,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還存在其他涉稅違法問題,涉及稅款78.57萬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情況,需反饋至相關負責人后,給予答復。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天眼查顯示,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新藥研發、醫藥咨詢、營銷策劃、市場營銷為主要業務的科技型股份制企業。其經營范圍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等批發,以及醫療器械III類批發兼零售等。
值得關注的是,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已不止一次出現稅務問題。2018年3月20日,該公司因“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其他違法”事由,被武漢市國稅局第二稽查局處罰29875.58元。
此外,湖北三強藥業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因曾多次在未經過藥品審查機關批準,未取得藥品廣告批文的情況下,擅自印制、發布藥品廣告,被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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